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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2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的通知》(西电学〔2022〕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本科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平台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2025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开展,包括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的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访问网址为http://jcjy.xszz.edu.cn/)

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附件3。

二、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1.面向对象

我校2025年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补偿代偿标准

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3.申请条件

(1)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③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不满3年的,均不予批准。

特别说明:由于就业单位规定签约周期为1年一签或2年一签(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无法一次性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在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应服务工作年限,同时提供:

①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②毕业生需要书面承诺3年内不能离职离岗,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2)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的要求。

具体详见《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附件1)。各类上传证明材料模版以系统下载最新版为准。

4.未能在9月12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务必要在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5.所有符合申报要求学生均需于9月12日前提交系统申报,并完成院级审核工作,学院统一导出学生个人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计划财务处公章后提交至学校。

三、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名单可通过系统查看),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2024年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并于7月1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并提交申请表,待学校、中央系统审核完成后,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12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四、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组织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于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做好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名单可通过系统查看),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在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同时,提前摸底基层就业学生申请资格,做好跟踪服务,畅通通知渠道,督促符合条件学生按要求提交申请,并认真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

2.为确保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已为各学院设置管理员(学院资助专干),各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可授权、审核管理本单位成员。

请严格按照系统设置时间节点,于7月10日前完成2024年毕业生复核及相关学生资料提交,9月12日前完成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审核、2025年学生申报和审核,并导出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本科生院资助科(办公楼212室)。

联 系 人:杨  帆  王  鑫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k@xidian.edu.cn

附件:

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本科生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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